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環境信息公示
一、基礎信息
1、單位名稱: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納稅人識別號:915000002028144081
3、法人代表人:莫天全;
4、生產地址:重慶市江津區雙福街道創業路26號綜合樓幢1-1;
5、聯系方式:安全環保部,電話:023-85566672;
6、經營范圍:設計、制造、銷售各類鉛酸蓄電池及零部件、普通機電產品及零部件、普通機械產品及零部件;試生產電動自行車、電動旅游觀光車、電動運輸車、電動三輪車及零部件(僅供向有關部門辦理許可審批,未經許可和變更登記,不得從事經營活動);銷售五金、交電、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日用雜品(不含煙花爆竹);金屬結構件、蓄電池回收,貨物進出囗(法律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限制的取得許可后方可從事經營);
7、主要產品及規模:鉛酸蓄電池(其中:汽車啟動電池100萬只/年、汽車起動免維護鉛蓄電池300萬只/年、電動車電池225萬只/年);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
1.1、廢水:
公司廠區排水管網采取分流式排水管網,生產廢水、生活污水與雨水分開排放;公司對污水管網、雨水管網流向進行了標識。
公司廠區產生的廢水分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產廢水為純化水制備裝置反沖洗再生廢水、電池清洗廢水、化驗室廢水、員工洗澡洗衣廢水、廢氣處理設施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以及收集的初期雨水。生產廢水經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后80%以上回用,剩余部分通過生產廢水排放口排入園區市政管網進入雙福污水處理廠;廠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生化池處理后,通過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園區污水管網。
雨水管網設置有切換閥,初期雨水進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其余雨水通過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
1.1.1、 生產廢水:
純化水制備裝置反沖洗再生廢水:純化水裝置以自來水為原水,經活性炭過濾、樹脂吸附生產純化水供電池生產使用。純化水裝置定期進行活性炭反沖洗、樹脂再生,有廢水產生。廢水產生量約為17.75m3/d,其中主要含H2SO4、SS等污染因子。
電池清洗廢水:免維護電池在完成化成后,需對表面進行清洗。清洗用水循環使用,定期有少量廢水產生,廢水中主要污染因子為H2SO4、Pb、COD、SS等,廢水產生量約180m3/d,廢水排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
化驗室廢水:公司化驗室在對進廠原材料、出廠產品化驗過程中,有含酸堿、鉛的廢水產生。廢水產生量約為10m3/d,廢水排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
員工洗澡、洗衣廢水:按照職業衛生健康的規定,公司生產車間員工下班后需洗澡,同時還需清洗工作服。洗澡、洗衣過程中有含COD、鉛的廢水產生,廢水產生量約為30m3/d,廢水排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
廢氣處理設施廢水:公司設置有多臺廢氣處理設施,其中水激式除塵器、酸霧凈化塔采用水作為介質,對鉛塵、硫酸霧進行處理。廢氣處理裝置用水循環使用,定期有廢水產生,以確保處理效果。廢水產生量約為10m3/d,其中主要污染因子為Pb、硫酸鹽、SS、H2SO4等,排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
車間設備及地面清洗廢水:車間設備、地面常附著有少量鉛塵,需定期進行清洗,清洗過程有廢水產生。清洗廢水產生量約40m3/d,主要污染因子為Pb、SS、石油類、COD等,廢水排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
初期雨水:公司雨水管網設有雨污切換閥,將下雨后30分鐘內收集的初期雨水引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初期雨水平均產生量約為70m3/d,其中主要含SS等污染因子。
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其中特征污染因子為H2SO4、Pb等;生產廢水處理工藝主要包括隔油調節、PH調節、絮凝、沉淀、過濾等。生產廢水經調節池隔油并調節水質、水量后,由原水泵提升至PH調節池,加入氫氧化鈉中和,同時調整PH值使鉛離子形成沉淀從水中分離出來,之后加入絮凝劑進入斜板沉淀池完成鉛沉淀分離。隨后,經沉淀處理后的廢水通過過濾器去除細小雜質,保證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一級排放標準。生產廢水處理站出水80%回用至生產過程,剩余通過生產廢水排放口排入園區污水管網。
生產廢水處理站進口處設有容積為1500m3的事故池、容積為1171m3的廢水調節池,以接納事故狀態下的排水以及初期雨水。生產廢水處理站過濾器排放口(第一類污染物設施排放口)和生產廢水排放口設有在線監測系統,已與重慶市環境監測中心聯網,實時監測外排廢水流量、PH、總鉛等數值,并于2013年7月通過驗收。
1.1.2、生活污水:
公司設有辦公樓、食堂、倒班宿舍等生活設施,有生活污水產生。污水產生量約20m3/d,廢水中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氨氮等。生活污水經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標后通過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園區管網;廠區內廁所用水2m3/d經安裝有爆氣機的生化池進行處理達標后通過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園區管網。
1.2、廢氣:
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有熔鉛、鑄板、鉛零件澆鑄產生的鉛煙;制鉛粉、合膏、裝配產生的鉛塵;電池化成產生的硫酸霧。
公司設有14套廢氣處理設施,對鑄板(2套鉛及其化合物抽塵)、鉛粉(3套鉛及其化合物抽塵)、合膏(2套鉛及其化合物抽塵)、化成(4套酸霧抽塵)、裝配(3套鉛及其化合物抽塵)等工序產生的廢氣進行處理,廢氣處理設施設計處理能力大于廢氣產生量。對于有鉛及其化合物產生的廢氣,公司主要采用沉流式濾筒除塵器、高效過濾器、布袋除塵器、水激式除塵器進行處理,是處理含鉛廢氣常用的處理工藝;對于化成產生的硫酸霧,采用回收+堿液噴淋的工藝進行處理,是處理含酸廢氣常用的工藝。公司廢氣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處理工藝與廢氣產生量、廢氣中污染因子種類及濃度是匹配的,能夠確保廢氣穩定達標排放。
1.3、噪聲:
公司生產過程中噪聲主要來源于鉛粉機、鑄板機、風機等生產設備,噪聲源強度一般在75-84dB(A)。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建筑隔聲、距離衰減等方式降低廠界環境噪聲。
根據企業2018年7月的《委托竣工驗收監測報告》([重慶國環環境監測有限公司]CQGH20180626),公司廠界噪聲:晝間噪聲最大值56dB、夜間噪聲最大值45dB,達到排放標準。
1.4、固體廢物:
公司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固廢。一般固廢主要包括廢紙箱、廢舊紙板、廢塑料、廢打包帶、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主要包括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含鉛污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鉛渣、廢鉛膏、廢極板、廢鉛蓄電池、廢勞保用品以及銷售部門回收的廢鉛蓄電池,設備維護保養過程產生的含油廢物。
公司在廠區西南端設有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場,專門負責堆放污泥、廢鉛渣、廢鉛膏等危險廢物;堆場地面設置了硬化耐腐蝕措施,并設置了浸出液收集管道,收集的浸出液進入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堆場外部設置了圍墻、頂部有雨棚,保證了堆場防雨、防風、防曬。暫存的危險廢物已按照危險廢物特性進行了分類存放,警示標識完善;公司危險廢物暫存間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的要求。
含鉛廢物(廢鉛渣、廢鉛膏、廢極板、含鉛污泥等)定期交貴州永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其他廢物(報廢蓄電池)交重慶德能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其他廢物(含鉛勞保用品等)交重慶中明港橋環保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
公司廢紙箱、廢紙板、廢塑料、廢打包帶等在一般固體廢物暫存間分類堆放,便于固體廢物的日常管理。公司產生的廢紙箱交原材料供應商回收利用;廢紙板、廢塑料、廢打包帶外賣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外運處置。
2、污染物排放口情況:
2.1、廢水排放口:由于公司廠區占地面積大、廢水處理設備布置較分散等原因,公司共計設有3個廢水排放口(未設置廠區廢水總排放口),分別排放生產廢水處理站出水、生產區生活污水生化池出水、生活區生活污水生化池出水。公司已按照“便于采集樣品、便于計量監測、便于日常現場監督監察、便于安裝自動監控裝置”的要求進行了規整,設置了采樣平臺及采樣點,現場安裝了排污口標識牌,懸掛了《排污許可證》附頁原件。目前,公司已將三個廢水排放口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放口編號分別為:JJWSG1119101號生產廢水總排口污水排放口、JJWSG1119102號辦公樓生活污水排放口、JJWSG1119103號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水排放口;三個廢水排放口均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并做到了排放達標。
2.1.1、JJWSG1119101號生產廢水總排口污水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廢水處理站;主要污染物:總鉛、PH值(酸堿度);排放方式:全天間斷排放、無規律;排放濃度:總鎘0.003(毫克/升)、化學需氧量:35(毫克/升)、總鉛0.04(毫克/升)、氨氮0.786(毫克/升)、懸浮物8(毫克/升);排放總量:總鎘1.471(千克/年)、化學需氧量:1562.321(千克/年)、總鉛3.796(千克/年)、氨氮48.409(千克/年)、懸浮物507.532(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總鎘1.6(千克/年)、化學需氧量:8000(千克/年)、總鉛7(千克/年)、氨氮1200(千克/年)、懸浮物5120(千克/年)。
2.1.2、JJWSG1119102號辦公樓生活污水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辦公區域生活污水處理房;主要污染物:氨氮、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排放方式:全天間斷排放、無規律;排放濃度:氨氮1.659(毫克/升)、生化需氧量6.7(毫克/升)、懸浮物12(毫克/升)、化學需氧量15(毫克/升);排放總量:氨氮34.717(千克/年)、生化需氧量60.049(千克/年)、懸浮物125.325(千克/年)、化學需氧量198.66(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氨氮329(千克/年)、生化需氧量350(千克/年)、懸浮物1445千克/年)、化學需氧量2190(千克/年)。
2.1.3、JJWSG1119103號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水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生活污水處理站;主要污染物:氨氮、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排放方式:全天間斷排放、無規律;排放濃度:氨氮13.2(毫克/升)、懸浮物20(毫克/升)、化學需氧量92毫克/升);排放總量:氨氮104.591(千克/年)、懸浮物103.034(千克/年)、化學需氧量234.202(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氨氮110(千克/年)、懸浮物368(千克/年)、化學需氧量730(千克/年)。
2.2、廢氣排放口:
公司廢氣排放執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484-2013),并做到了排放達標。
2.2.1、JJFQG1119102號裝配工序(2)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裝配工序;主要污染物:鉛及其化合物;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鉛及其化合物0.1475(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2.421(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2.6(千克/年)。
2.2.2、JJFQG1119103號裝配工序(1)廢氣排放口:
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裝配工序;主要污染物:鉛及其化合物;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鉛及其化合物0.125(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6.472(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8.2(千克/年)。
2.2.3、JJFQG1119105號和膏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合膏工序;主要污染物:鉛及其化合物;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鉛及其化合物0.1385(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2.107(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2.4(千克/年)。
2.2.4、JJFQG1119107號電池化成工序酸霧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電池化成工序;主要污染物:硫酸霧;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硫酸霧2.11(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硫酸霧88.086(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硫酸霧399.2(千克/年)。
2.2.5、JJFQG1119108號鉛粉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鉛粉工序;主要污染物:鉛及其化合物;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鉛及其化合物0.101(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2.331(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2.4(千克/年)。
2.2.6、JJFQG1119109號極板化成工序酸霧廢氣排放口(2):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極板化成工序;主要污染物:硫酸霧;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硫酸霧2.275(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硫酸霧91.137(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硫酸霧283(千克/年)。
2.2.7、CQFQG0014501汽車啟動電池鑄帶機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汽車啟動電池鑄帶工序;主要污染物:鉛及其化合物;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鉛及其化合物0.0577(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11.582(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60.3(千克/年)。
2.2.8、CQFQG0014502汽車啟動電池鉛粉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汽車啟動電池鉛粉工序;主要污染物:鉛及其化合物;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鉛及其化合物0.104(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3.1(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鉛及其化合物12.11(千克/年)。
2.2.9、CQFQG0014503汽車啟動電池化成酸霧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汽車啟動電池化成工序;主要污染物:硫酸霧;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硫酸霧1.84(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硫酸霧177.947(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硫酸霧907.3(千克/年)。
2.2.10、CQFQG0014505電動車電池鑄板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電動車電池鑄板工序,2018年閑置未生產。
2.2.11、CQFQG0014506電動車電池裝配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電動車電池裝配工序,2018年閑置未生產。
2.2.12、CQFQG1119107電動車電池和膏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電動車電池和膏工序,2018年閑置未生產。
2.2.13、CQFQG1119108電動車電池鉛粉工序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電動車電池鉛粉工序,2018年閑置未生產。
2.2.14、CQFQG1119109電動車電池工序酸霧廢氣排放口:
該排放口設在生產區域電動車電池化成工序;主要污染物:硫酸霧;排放方式:有組織排放、8:00-18:00;排放濃度:硫酸霧1.66(毫克/立方米);排放總量:硫酸霧96.452(千克/年);核定排放總量:硫酸霧1009.7(千克/年)。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由于少維護鉛酸蓄電池市場需求減少,使我司同類產品產量嚴重下降,相應的分板工序產能閑置,鉛及其化合物排放大大減少,為了節能減排,提高生產效率,我司對現有分板工序的鉛及其化合物處理設施(排放口編號為:JJFQG1119104)和對應的生產設施進行了拆除。
對所有防治污染設施建立了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確定了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并建有防治污染設施運行記錄,防治污染設施因故停用,均向當地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備案,保證了防治污染設施正常運行。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情況:
根據重慶市環境保護局(渝環函[2016]131號)《關于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整體搬遷工程(一期100萬只汽車啟動電池項目),被納入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試點范圍,特委托重慶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于2017年2月編制完成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其結論及建議為:“由于原環評建設內容實際分期設施,本項目生產規模僅為原環評一期建設內容,但是與竣工驗收時一致,本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與原環境影響評價基本相符,部分進行改進及優化。根據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可知,建設項目運營期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切實有效,污染物排放均滿足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要求,未出現超標情況。本次環境影響預測驗證結果與原環境影響評價及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基本相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可知,建設項目運營期在確保環境保護設施穩定、正常運行及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情況下環境功能未發生改變,環境可接受。
建議進一步推行環境管理體系,更好地做到安全生產、風險防范、污染預防及持續改進各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的工作。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及其批復的監測計劃要求落實。”
2、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
2007年,公司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退二進三、退城進園”的戰略部署,在重慶市江津區雙福工業園區征地438.5畝,投資2.6億元啟動環保整體搬遷工程(一期年產100萬只汽車啟動電池項目),委托有資質的單位: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原重慶煤設院),編制了《重慶萬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整體搬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07年7月10日獲得了重慶市環保局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2010年9月,一期工程年產100萬只汽車啟動鉛蓄電池項目正式投入試生產;2011年11月28日通過了重慶市環保局組織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獲得批復后正式投入生產。
公司廠區建設工程分兩期進行,其中一期工程為年產100萬只(電池容量107.66萬kVAh/年)汽車啟動電池項目,該項目已于2010年9月建成投入試生產,2011年11月通過了重慶市環境保護局的竣工環保驗收;公司二期工程為年產300萬只(電池容量216萬kVAh/年)汽車起動免維護鉛蓄電池、200萬只(電池容量125萬kVAh/年)汽車用鉛酸弱混合動力蓄電池、1500萬只(電池容量216萬kVAh/年)電動車電池項目,該項目已通過環評審查和環保設計備案,該項目分階段建設,分階段驗收。第一階段工程:年產300萬只(216萬kvah)汽車啟動型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年產225只(32.4萬kvah)電動車電池(年產1500萬只電動車電池分段實施)。于2016年7月7日取得了重慶市環境保護局頒發的《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臨時)許可證》,編號:CQGL【2016】044號,期限從2016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6日,到期后,重慶市環保局于2017年7月20日向我公司頒發了《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編號:渝(市)環排證〔2017〕00031號,期限從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01月19日,到期后,重慶市環保局于2018年1月19日向我公司頒發了《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編號:渝(市)環排證〔2018〕00003號,期限從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07月19日,到期后,重慶市環保局于2018年07月23日向我公司頒發了《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渝(市)環排證[2018]0023號。限期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該項目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重慶國環環境監測有限公司,編制了《重慶萬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整體搬遷項目(第一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于2018年9月29日通過了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獲得批復后正式投入生產。
公司在環保整體搬遷過程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的要求,工程立項、環評、初步設計和“三同時”手續齊全。
公司新建項目執行了環評和“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評報告所提出的措施,保證了廢水、廢氣、噪聲的達標排放和固體廢物安全處置,無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現象。
3、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
2011年,公司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后向重慶市環境保護局申領了《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渝(津)環排證[2011]191號,有效期為: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
2017年度《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渝(津)環排證[2016]0203號,有效期為: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8日,到期后,于2017年12月11日,重慶市江津區環境保護局重新向公司核發了《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渝(津)環排證[2017]0130號,有效期為: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度公司各廢水排口排放的廢水中各項污染因子排放量小于排污許可證允許的排放總量。
2018年度公司各廢氣排放口排放的廢氣中各項污染因子排放量小于排污許可證允許的排放總量。
2018年度公司廠界噪聲能夠做到達標排放,符合《排污許可證》要求。
五、重金屬污染管理情況
根據環保部《關于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文),企業屬于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防控行業。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61號)、《重金屬污染物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重慶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重慶市貫徹落實重金屬污染防治工程指導意見實施方案》(渝辦發[2010]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渝辦發[2011]303號)等文件的要求,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監測制度,每月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監測結果;
2、安裝重金屬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3、建立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發布年度環境書,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管理情況;
4、開展每兩月一次的重金屬監督性監測工作和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外環境監測工作。
企業落實情況:
1、廠區建立了廢水(生產廢水總排放口、生產廢水處理站過濾器排放口(第一類污染物設施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實現了特征污染物(Pb)的日監測制度,也每月定期向重慶市江津區環保局通報了監測結果。上述兩套裝置實現了與市、區環保部門的聯網,符合相關要求。
2、公司于每年初均在公司官方網站(http://gzoybsx.com)公司動態板塊上公布了上年度企業環境質量公告,向社會發布上年度環境質量信息,公布了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管理情況,滿足相關要求。
3、2018年重慶市江津區環境監測分中心對本公司開展了每兩月一次重金屬監督性監測工作和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外環境監測工作,其監督性監測數據可在重慶市環境保護局官方網站查詢。
4、公司于2017年12月編制了2018年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情況
公司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要求,對照《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進行管理:
公司對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了識別,制訂有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詳細描述了各類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及危害特性等,并包含了減量計劃及措施。公司對危廢管理人員和接觸人員進行了環保知識的培訓,包括固體廢棄物(含危廢)的識別、分類、收集和處置等內容。
含鉛廢物(廢鉛渣、廢鉛膏、廢極耳、含鉛污泥等)定期交貴州永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其他廢物(報廢蓄電池)交重慶德能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其他廢物(含鉛勞保用品等)交重慶中明港橋環保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公司已與以上單位簽訂《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委托協議》,持有有效的《危險廢物轉移許可證》,每次轉運按五聯單管理,相關記錄詳細明確。
公司危險廢物臨時堆場“三防”措施完備,并已進行了警示標識。危險廢物在車間內的收集點有定點標識,收集點及暫存間內的廢物做到了嚴格分類和分別標志。
2018年12月12 日,公司組織的危險廢物專項檢查組進行現場和資料自查,對照《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檢查評分為:49分(無自行利用或處置設施的產廢企業滿分為50分)。
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18年9月公司組織編制小組編制了《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和《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18年9月28日通過專家評審通過編制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和應急預案,對企業風險源和防范措施進行了進一步排查和整改,從而進一步完善了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降低了發生環境風險事故的可能,2018年7月19日,公司進行環境風險事故演練。
《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和《環境風險事故演練視頻》見附件。
八、開展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標準化達標工作
2013年4月重慶市江津區環境保護局下發了開展標準化達標評估工作有關通知,我公司高度重視,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通過開展工業企業標準化達標評估工作,可以幫助工業企業完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規范污染治理行為,建立環境管理專業檔案,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增強環境保護守法信用,提升環境保護管理水平,實現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為確保本次標準化達標評估公司順利開展,我公司于2013年7月委托重慶新顏科技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顏公司”)作為企業標準化達標評估工作的咨詢機構。本次評估采取從源頭、過程、結果等全面評估的計分確定評估等級的辦法,實行公司自評、咨詢公司技術評估和考核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新顏公司根據資料收集、現場調查情況,同時結合重慶市環保局和江津區環保局的要求,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企業整改后的情況評估打分,于2013年9月編制完成《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標準化達標評估報告》。
2013年11月經重慶市江津區環保局組織驗收組現場驗收,確定我公司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標準化達標評估等級為A級—環保優秀工業企業。
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